区安委办组织开展液氯液氨专项检查
为认真汲取吉林省“6.3”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区工委、管委紧急部署,区安委办组织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液氯液氨专项检查。
6月4日至6日,检查组一行先后对海利化工、力元新材、华耀浆纸、金帛化纤、洞庭药业等7家液氯液氨使用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液氯液氨监测报警装置、压力容器、仪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检测,应急器材的配备及应急演练情况,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监控情况等。
检查现场
针对本次专项检查中个别液氯液氨使用企业存在的无监测报警装置、无监控设施、应急器材不够等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要求及意见4条,明确要求企业整改到位。
(作者:汤 峰)
(编辑:戴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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