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移交抽检不合格食品案受好评
近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起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立案调查,并将两案分别移交给登记机关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处理受到好评。
为保障园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前不久,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园区有关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樟木桥社区某生活超市销售的“特级原味瓜子”,其“食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龙谭庵社区某批发部销售的“姜”,其“铅”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月上旬,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检验不合格食品进行后处理,立案并调查。经行政执法人员查实,樟木桥社区某生活超市销售的“特级原味瓜子”并非该超市自产,是从芜湖市鸠江区某批发部进的货,其登记机关为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将案件移交至芜湖市鸠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同时,行政执法人员对龙谭庵社区某批发部经营的“姜”进行调查。经查实,该批发部销售的“姜”从武陵区某干货经营部购进,其登记机关为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将案件移交至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将两案依法移交当地登记机关查处不合格食品源头,受到本地经销商和其他市场监管部门的好评。
(作者:尹银清 曹晖)
(编辑:郭 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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