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决定公告
湖南丽云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名单见附件)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一案,经本局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因无法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本局于2023年11月7日通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及本局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4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丽云特科技集团处罚决定书.pdf
附件2:麦群微电子公司处罚决定书.pdf
附件3:贡好食品公司处罚决定书.pdf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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