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严重,企业雨水管网与园区管网设有一手动阀门,可将厂区围堰内酸碱外溢废水及车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该雨水管网排放至雨水管网;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信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严重, 企业雨水管网与园区管网设有一手动阀门,可将厂区围堰内酸碱外溢废水及车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该雨水管网排放至园区雨水管网;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管理台账未如实记录信息。
整改目标: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监管,进一步提升厂区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对湖南瑞冠生物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1. 整改措施:立即督促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拆除管网手动阀门,完善公司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确保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应收尽收。
2. 全面排查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突出环境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确保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
3. 对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偷排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废气、未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4. 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维管理,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配合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1.无组织废气排放严重整改落实情况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单位对厂区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进行监测与排查,根据排查整改方案,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和厂区无组织废气泄漏点进行整改。2.厂区雨污管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对全厂雨污分流改造,将现有地埋污水管道全部改为地面架空管道,各车间分设污水收集池,由架空管道分送至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对厂区现有围堰进行规范化改造,围堰内排口与污水收集池对接。3.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上墙,并建立了规范的危险废物出入管理台账。4.围堰废水混入雨水口排放处罚情况2023年9月6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向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常环责改字〔2023〕2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10月11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向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常环罚告字〔2023〕14号),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依据,拟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叁拾伍万元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5天时间)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6-7312225
联系地址:德山大道369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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