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000吨/年MX、3500吨/年PCMX、1000吨/年TCC、3000吨/年ZPT生产装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工程概况
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南常德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三类工业用地内建设4000吨/年MX、3500吨/年PCMX、1000吨/年TCC、3000吨/年ZPT生产项目。生产规模及建设内容:4000吨/年MX、3500吨/年PCMX、1000吨/年TCC、3000吨/年ZPT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公辅设施,总用地面积约90亩。拟建项目总投资为3073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概况
1、施工期主要的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主要影响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污水等影响;其中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在200m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效降噪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影响;施工扬尘通过定期洒水、粉状物料储运加盖毡布等施工场地常用防尘措施减少施工影响;施工废水处理为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回用水池将施工工程废水沉淀后回用;本项目占地部分利用原有厂区,新征地为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在采取施工地周边建撇洪沟撇水、雨季停止施工等水土保持措施后,施工期生态破坏影响较小;在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主要的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废气:①甲烷锅炉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及氮氧化物,通过配套烟囱高点外排;②工艺有机不凝气经生化处理后主要污染因子为有机物,由生产处理装置配套的排气筒高点外排;③包装车间含尘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经旋风+布袋收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废气外排造成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较小,对各关心点的影响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德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纳污管网送至德山污水处理厂,经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经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对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区等区域采取了较为合理的防渗措施,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根据各类固废的性质分别采取厂家回收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等方式,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中主要的噪声设备经合理的平面布置和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噪声不扰民。
(5)风险:通过设置事故池、罐区围堰、盐酸罐区设碱液喷淋等风险防范措施,使环境风险可控。
本工程环保投资估算620万元,占总投资的约2.02%。在落实可研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建设单位:湖南瑞冠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88926882-6028 邮箱:496020368@qq.com
(四)评价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电话及传真:0731-85591644 邮箱:xiaojiao260@126.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井圭路12 号 邮政编码:410004
(五)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在上述信息公开15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查询有关事项。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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