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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常德经开区 2017-08-30 10:09 字体:【

各镇街,区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改革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殡葬改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殡葬政策法规和《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一)发展目标。确保强制火葬区火化率、集中治丧率、集中安葬率均达到100%;惠民殡葬覆盖率达到100%;乱埋乱葬、二次装棺土葬、封建迷信等殡葬违规现象有效杜绝;实现殡葬改革有序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习俗文明化,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文明治丧需求。   二、工作任务  (二)调整强制火葬区范围。以原强制火葬区(原德山街道所辖社区)为基础,增加樟木桥街道辖区内原所有城市社区为强制火葬区,即德山街道蒿草湖、莲花池、青山、永丰、乾明寺,洞庭北路、演舞堆7个社区和樟木桥街道五一、苏家渡、双岗、常安、龙潭庵5个社区中的原城市社区区域。上述强制火葬区范围内所有死亡的居民和在该区域范围内死亡的其他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德山街道、樟木桥街道2016年区划调整前的农村行政村区域以及石门桥镇暂时划定为非强制火葬区,今后将积极的、有步骤的推行火化。全区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   (三)规范殡葬祭祀活动。强制火葬区丧事办理一律在殡仪馆进行,推行集中治丧,禁止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禁止在丧事中开展任何封建迷信活动,推行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等文明方式节俭办丧;遗体火化后应当在合法公墓按规定集中安葬,推广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安葬方式。逐步将农村散坟、规划点外的坟墓集中迁移到合法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其他骨灰安放设施只能供当地村民使用,严禁对外开展销售、租赁、招商、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创新祭祀礼仪,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公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四)加强殡葬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建立健全殡葬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殡葬服务。禁止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车辆运送遗体;禁止在城区搭棚办丧、燃放烟花爆竹和在街道、广场、主次干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禁止违规土葬和二次装棺土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转让、买卖土地修建墓地;严厉打击传销墓穴、哄抢墓价、从事殡葬流动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规范丧葬用品经营活动,不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封建迷信用品。  (五)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免除基本殡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存放)服务费用制度。从2018年1月1日起,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以及土葬对象自愿火化的,一律免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即采取江河葬、花葬、树葬等不单独占地的安葬形式)的,给予每例l000元奖励。2020年1月起,具有本地户籍的所有火化对象,一律免收上述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其经费由区财政补贴。  三、工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经开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民政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为召集人,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定期研究殡葬工作,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各镇街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七)严格履行职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法规政策,协调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查处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违规建墓、超面积建墓、乱搭灵棚、制作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行为。产业发展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科学编制墓地及殡仪服务网点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庄的总体规划,查处不按规划建设行为,监督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阻碍殡葬执法、寻衅滋事、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无名无主、非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法医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殡仪馆。城管部门负责制止、查处主次干道违规搭棚治丧、抛撒冥币纸钱等影响市容、破坏环境卫生和扰民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农村零散墓地用地规划、审批和管理,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坟、违法转让殡葬用地行为。林业部门负责做好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农村零散墓地使用林地的规范、审核、审批和管理,查处乱埋乱葬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卫计部门负责规范住院死亡人员遗体处理程序,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对因患传染病死亡的人员,依照传染病防治规定对遗体处理后及时通知殡仪馆火化;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做好殡仪车辆、设施设备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严格规范丧葬用品市场,依法查处非法制造、经营丧葬用品行为。质监部门负责监督丧葬用品生产制造企业生产合格、环保的丧葬用品,查处假冒伪劣丧葬用品。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对殡葬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殡葬改革政策把关丧葬抚恤费用的审批发放,协调管理少数民族依照殡葬法律法规办理丧事活动;规范寺庙、宗教人士的丧葬活动,严格按照殡葬法规开展追思、亡灵超度等哀悼活动。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从事殡仪服务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村、镇)考评内容,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责情况的监督,对其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问责,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各单位、镇(街)、村(社区)要认真履责,做好辖区内殡葬事务管理工作,将殡葬工作纳入到网格化管理范围,明确信息员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八)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加大殡葬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把惠民殡葬资金、殡葬工作经费、节地生态安葬和农村人员死亡后自愿火化的奖励补贴资金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九)加强考核考评。各单位要将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十)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推进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四、附则    (十一)本办法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2017年7月13日印发

                                                                                                                                                                                 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