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等资金计划的通知
石门桥镇、德山街道办事处、樟木桥街道办事处:
根据湘扶办发〔2018〕15号、〔2018〕16号、湘农联〔2018〕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中央提前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20万元,贴息资金74万元、省级重点产业项目资金30万元、常财农指[2018]42号文件乡镇奖励资金5万元等分别下达到你单位,请贵单位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和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移交政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常德经开区2018年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市2017年脱贫攻坚考核先进乡镇奖励资金计划分配表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附件
常德经开区2018年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市2017年脱贫攻坚考核先进乡镇奖励资金计划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 | 总计 | 扶贫发展资金 |
贴息资金 | 重点产业项目资金 | 奖励资金 | 安全饮水资金 | 备注 |
农村工作办公室 | 75 | 75 | |||||
石门桥镇 | 90 | 60 | 30 | ||||
德山街道 | 13 | 8 | 5 | ||||
樟木桥街道 | 26 | 20 | 6 | ||||
合计(万元) | 204 | 20 | 74 | 30 | 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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