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樟木桥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专项扶贫资金地方配套的要求,经区工委管委研究决定,追加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万元,现结合我区实际,报请分管领导同意,现将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万元,下达到你单位,请各相关单位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和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移交政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常德经开区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单位 项目 | 总计 | 基础设施建设 | 扶贫发展资金 | 其它 |
农村工作办公室 | 10 | 10 | ||
交通办 | 150 | 150 | ||
樟木桥街道办事处 | 20 | 20 | ||
合计(万元) | 180 | 150 | 30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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