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德经开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受理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建保〔2017〕239号)的相关规定,就开展2019年常德经开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受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户数及标准
2019年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保障户数为400户,保障标准为:1人户150元/月,2人户225元、月,3人及以上户300元/月。
二、受理期限及地点
1.受理期限: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以上不包括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点:德山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单身或结婚证遗失的自行说明情况,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3、无房证明(含直系亲属住房证明);
4、在我区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当年缴税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我区用工单位(财务或人力部门)出示的近三月的收入证明;
6、房屋租赁登记证(持市场房源租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在租住房源所在社区开具房产证明)到当地房管局窗口办理);
7、租住房屋门牌号下申请家庭成员合影彩照一张,室内卧室设施彩照一张(两张照片张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
8、主要申请人本人名下办理的交通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完整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并一次性提供所需材料。
五、其他
1.该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即:外来务工人员自行在市场上租赁房源,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减轻租房压力;
2.租赁补贴实行年度集中受理,租赁补贴计算的起始月为提交资料后的次月,补贴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3.申请人在享受租赁补贴期间离开我区工作、居住或出现其他不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情况时,应主动告知区建设管理局并办理租赁补贴停发手续,自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4.区建设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享受租赁补贴人员的情况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停发补贴。
咨询电话:7308022(窗口) 7190527(办)
常德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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