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家传茶酒传统酿造技艺列为常德经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公告
为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稳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精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湖南茶酒有道酒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家传茶酒传统酿造技艺项目进行了论证,现确定家传茶酒传统酿造技艺为我区区级非遗项目。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9日起到2019年12月15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69号
联系电话:0736-7302939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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