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目标:持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力度,遏制露天焚烧秸秆频发势头,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程度,推广水稻低茬收割示范点,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完成秸秆转运中心(点)建设。
整改措施:1.压实禁烧责任。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主体责任,做到办公场所、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完善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督办、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专项督查,提升露天秸秆焚烧监管水平,对发现的火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实施财政扣款,对调查处理情况跟踪督办。2.推进低茬还田。加强低茬收割作业管理,督促农机操作手按照作业标准收割,力争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旋耕深埋,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作业面积给予适当奖补。按照常政办发〔2023〕7号文件明确的奖补标准,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3.加强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组建秸秆收储运专业服务队伍,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扶持,对年秸秆收储量达到3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运主体,根据实际收储量按照50元/吨的标准奖补。加强秸秆转运中心用地协调,推动秸秆转运中心(点)建设。4.提升“五化”利用。落实常政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紧盯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和发展目标,推动各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巩固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综合利用质量。5.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主体责任单位:经开区农业农村中心
牵头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金融部、区宣传法务中心及两街一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中心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5天时间)
受理部门:区农业农村中心
联系电话:0736-7315066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管委会一号楼406室
常德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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