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秸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质量。
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单位自行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思想认识,以更高标准、更有力举措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挥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按职责强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2.培育市场主体。加大项目争资和招商力度,积极扶持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转运中心用地协调,推动秸秆转运中心(点)建设。3.落实优惠政策。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出台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实施办法,专项奖补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率。4.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主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中心
牵头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金融部、区宣传法务中心及两街一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中心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5天时间)
受理部门:农业农村中心
联系电话:0736-7315066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管委会一号楼406室
常德经开区农业农村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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