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关于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1号):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洞庭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应于2020年底前建成并正常投入运行。随机抽查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发现洋淘湖镇、龙潭桥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进水浓度低,龙潭桥镇污水处理厂废水紫外线消毒环节缺失。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整改目标:加强厂区运营管理规范化工作,确保年底前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废水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一是进行全面摸排。我区共一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即石门桥镇污水处理厂,该厂2020年12月正式运行,目前运行正常。二是加强运营管理。目前石门桥镇污水处理厂已委托湖南洞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运行。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我区制定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重点针对警示片指出问题,对我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通过落实以上整改措施,已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建设管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6-7307818
联系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大道369号管委会一号楼317室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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