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部、各中心,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区管委会对2019年全面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以及2019年10月24日后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常德经开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见附件1)。
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堤防安全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常德经开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拆安置实施细则》等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上述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部、各中心,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及驻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后续管理工作。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发布或施行之日起计算;各部、各中心,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及驻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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