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关于“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不足”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不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市级27
反馈问题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整改目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方案,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促进沅水、澧水流域及西洞庭湖区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辖区生态安全。
整改措施:
1.出台《常德经开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其中针对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不足问题提出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2.印发了《常德经开区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方案》,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传实效。
3.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牵头单位: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配合单位:常德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常德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德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德经开区分局、常德经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联系电话:0736-7309066;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69号。
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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