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同意常德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告
本机关于2022年03月15日受理常德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申请,经我局审查及实地核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2号第八条等规定。于2021年03月22日准予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公告。
批准文号 | 许可证号 |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法人代表 | 业务范围 |
武人社许决字〔2022〕3号 | (湘)职介证字〔2022〕第0801003号 | 常德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常德经开区樟木桥街道龙潭庵社区办公大楼 | 伍应 | 职业介绍 |
常德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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