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切实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悉并相互转告。
1.具体时间安排:启动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主体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日,县市区初审汇总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2.工作流程和贴息标准按照湘农联[2022]22号文件执行,最终贴息比例将按照申报资金规模来确定。
附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22号(1).pdf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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