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前期宣传工作
我市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在即,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势在必行。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最大限度地争取市民的支持,直属三大队全警出动,开展宣传行动。
摩托车驾驶人手拿宣传资料正仔细阅读
民警进社区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大队采取入户宣传和路面宣传齐头并进的方式,每位民警划分一个宣传区域,责任到人,开展入户宣传,保证宣传无死角。同时,结合“驻社联村”工作,在摩托车、电动车较多的镇村也进行入户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知晓率。民警在路面执勤时,还对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宣传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打遮阳伞、超座、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此次整治行动的必要性。
据悉,从22日起,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具体处罚主要包括:违法上路骑行独轮车的罚款50元,拒交罚款的,扣留车辆;二轮电动车逆行、不靠右侧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通行的罚款50元,扣留车辆,加装伞具的责令恢复原状;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进入城区,证照齐全的三轮摩托车罚款100元,对三轮电动车、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依法扣留车辆;对达不到汽车标准、未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依法扣留车辆。
(作者:王媛媛)
(编辑: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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