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区工委管委领导安排,我局国有资产办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截止2013年9月以前发生的国有资产使用、变动情况展开全面检查。9号、10号已完成对石门桥卫生院、莲池中学等十几家单位的检查工作,帮助单位完善了国有资产账务;从目前的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资产信息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台帐不清晰、资产处置不规范、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等问题。针对这种现象,下一步,国资办将认真总结经验,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强化措施,注重检查与服务并行,确保国资清理检查取得实效。首先是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对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网络、资产台账、管理人员、资产收益、产权登记、购置公务用车、报废资产管理等逐项进行检查,做到不留盲点,全部清查。其次进一步整改完善。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积极主动帮助被检单位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
(作者:陈 波)
(编辑:戴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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