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与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8月22日,交警直属三大队与辖区内23所幼儿园签订了《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责任状》。
《责任状》中明确规定:学校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杜绝使用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新购买的校车,必须为国家专用校车生产企业按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校车,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校车的安全性能。
据悉,交警直属三大队还将全面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校车行驶线路、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本身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检查治理,切实从源头抓好校车安全管理,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平安的出行环境。
(作者:王媛媛)
(编辑: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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