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公积金新政
5月1日起,我区执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呈现出9大亮点。
1、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申请贷款年龄限制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贷款条件放宽。缴存职工购房(或建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建自审批之日起)由不超过2年改为3年;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金6个月后才能贷款”的限制调整为1个月;允许为子女或父母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 ;调整住房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将“曾有2次住房贷款的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规定调整为“当前5年内有过2次住房贷款的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首付比例降低。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2次房贷最低首付比例为30%(目前认贷不认房)。
4、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调整。申请贷款额度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不再挂钩计算。取消“二手房贷款的房价认定标准以合同价、评估价、契税价三者中最低为准”的规定,改为以评估价与契税价的平均价为准。
5、实行月对冲还贷政策。在实行年对冲还贷政策基础上,实行月对冲还贷政策。缴存人可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按月冲抵公积金贷款月还额。手续需到贷款受理所在管理部申请。
6、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职工为子女购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7、 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职工缴纳自住房维修基金可凭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维修基金正式票据提取。提取金额为本年度实际缴纳的维修基金。
8、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职工缴纳自住房物业管理费可凭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物业管理费正式票据提取。提取金额为本年度实际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9、取消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的规定。缴存职工如果符合多项提取条件,一年内允许多次撮提取,但同一条件一年内仅限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降低公积金贷款条件,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提高公积金使用率。
(作者:丁 梦)
(编辑: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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