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警大队开展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整治行动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8月1日至8月10日,经开区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整治行动。区交警大队在常德大道高速公路出口处设立检查点,加大对客车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张贴“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标志
驾驶员签订《不运营承诺书》
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机动车按使用性质分为营运、非营运和运送学生。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非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营转非”是指原为营运机动车,现改为非营运机动车。警方提示,若您的客车是“营转非”客车,请不要从事营运活动,请不要将车辆出借或出租第三方,否则将涉嫌非法营运。
此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80台次,检查旅游客车100余台次,查处“营转非”大客车9台,被查处客车均已按要求张贴了“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标志,且驾驶人签订了《不运营承诺书》。
(作者:何亚芹)
(编辑: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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