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出台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为促进我区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根据省、市商品房去库存相关文件精神,管委会出台了《关于对购买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的通告》,对在常德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回购商品安置房的购房人给予财政补贴。
根据通告精神,凡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买受人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回购商品安置房买受人按每平方米400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购房补贴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契税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房管局窗口申请,经审核、公示等环节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同时,采取商品房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等措施,严厉查处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卢 谨)
(编辑:刘 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