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乱用远光灯害人害己,常德经开区交警集中整治
为创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10月份以来,一直将开展夜间违规使用灯光整治作为工作的重点,不定时、不定点开展整治活动。截至目前,该大队共查处乱用灯光的违法行为18起,教育司机8人,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今后该大队将继续采取日常整治、源头教育、媒体宣传等多项措施,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告别驾驶陋习,增强安全意识,同时也提醒广大司机驾驶员,请认清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按规定使用灯光,在方便他人的同时也方便自己。
提示:
机动车如何用灯
1.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廊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2.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作者:王媛媛)
(编辑:张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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