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食药工质局查获一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案件
3月25日,常德经开区食药工质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樟木桥街道龙潭庵社区省柴路段有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接到举报后,常德经开区食药工质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行政执法人员赴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向某现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产品共35公斤。
经调查,向某系湖南桃江县人,猪肉是从安化县羊角塘镇进的货,然后租用三轮车拉到常德经开区销售。因执法人员查处及时至案发时止其猪肉暂未销售出去。执法人员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没收现场35公斤猪肉,对向某处以罚款1000元。执法人员随即将查获的猪肉送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发电锅炉内实施焚烧,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常德经开区食药工质局温馨提醒: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制品容易引起动物疫情的传播,危害极大,对于类似事件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作者:杨兵 尹银清)
(编辑:李 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