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检查
为深入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连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液化石油气用户在用气瓶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家,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瓶3000余只,除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缺浓度报警装置检定报告外,其他均符合要求。
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常德市德山鑫七一气体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监察,重点检查充装站的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证是否过期,充装设备是否在检验安全有效期内运行。是否存在使用未在充装站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等现象。对该充装站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检查当天,该充装站共有气瓶75只,50只已经充满液化石油气,25只空瓶,均符合要求,16名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但未见液化石油气充装浓度报警装置检定报告,安全监察人员立即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对全区大型餐馆,小餐饮经营户以及使用液化石油气量较大的单位的在用气瓶进行了检查,目前已检查3000只,均符合要求。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监察,继续对全区在用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严格依法处理。
(作者:尹银清 李聪)
(编辑:李 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