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成功取缔一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
2014年6月27日,根据市民举报,石门桥镇辖区内,原鼎城某废弃学校校办工厂旧楼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安全。区安委办接到举报后,立即启动烟花爆竹“打非”预案,并及时向管委会报告。管委会高度重视,张帆副书记亲自对工作进行部署。9时10分,张帆副书记带领由公安分局、安监办、工商分局、社会事务局、石门桥镇政府、镇派出所组成的“打非”联合执法队伍来到举报烟花爆竹储存地点。经现场查看举报情况属实。据初步调查了解,此处烟花爆竹储存点系名为陈绍年的石门桥镇墟场零售商店老板在此无证储存,且存量较大。事实情况查清后,“打非”联合执法大队立即对烟花爆竹进行依法清点查扣,并将烟花爆竹转移至安全地点单独储存,解除安全隐患。非法储存老板陈绍年已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立案查处。
目前,陈绍年非法储存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的相关后续工作,正依法依规进行中。
(作者:汤 峰)
(编辑:刘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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