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德山街道办事处、樟木桥街道办事处、石门桥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3〕11号)和《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3〕14号)以及《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常民发〔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就明确2023年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25元/人/月提高到650元/人/月。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2023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9756元/人/年提高到10140元/人/年。
(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不低于本地上年度最低工资的标准的十分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测算安排照料护理费。对于全自理的,为其购买照料护理保险后,不再发放照料护理费。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3年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从950元/人/月提高到1100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3年起,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人/月。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50%保障。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统一由75元/月提高到80元/月。
五、执行时间
以上救助对象保障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已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纳入2023年度省、市政府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管理清单,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准认定对象。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精准核算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严格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做好资金保障。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要加强对接、共同做好资金测算,统筹使用中央和省、市级补助资金,积极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要按照提标要求和支出责任,足额安排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所需资金,切实做好资金兜底保障。
(四)抓紧组织实施。区社会事务局局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同时,认真组织好提标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区社会事务局4月底前确保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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