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高,污水收集率较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高,污水收集率较低。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督导单位:区开发建设局
配合督导单位:区生环分局
整改目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确保2023年底前进水浓度考核达标。
整改措施:
1. 对经开区辖区内管网进行清淤改造,提高雨污分流能力,减少雨水混入。
2. 对德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从一级B提升至一级A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截至10月份进水平均COD浓度为226.8 mg/L,已达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开发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开发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7326311
联系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山大道369号1号楼305办公室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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