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部分区县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存在进水量、进水浓度、负荷率不能持续稳定达标的问题;由于起步时间不长,还存在运维人员培训不到位、登记统计不规范、厂区秩序不正规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部分区县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存在进水量、进水浓度、负荷率不能持续稳定达标的问题;由于起步时间不长,还存在运维人员培训不到位、登记统计不规范、厂区秩序不正规等问题。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牵头督导单位:区开发建设局
配合督导单位:石门桥镇政府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乡镇污水收集主支管网续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有效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和进水 COD浓度,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整改措施:
1.石门桥镇新建1.3km污水管网。
2.制定管理办法,定期现场督查,实施业务培训。
3.委托专业运营公司进行日常维护,落实管理职责。
4.财政保障运营费用。
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完成乡镇污水收集能力及主支管网问题排查情况报告,已实施石门桥镇上街社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管网1.3km,并对已有管道进行清淤,石门桥污水处理厂2023年1月至10月月平均数据:进水Cod浓度100.54mg/L;水力负荷率为58.36%;出水合格率为99.83%。
2.加强石门桥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落实《石门桥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石门桥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方案》,做到定期现场督察。
3.委托专业运营公司进行日常维护,落实了运维台账制度,每月上报相关台账。
4.对在岗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等专业培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开发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开发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7326311
联系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山大道369号1号楼305办公室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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