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扬尘扰民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填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扬尘扰民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扬尘扰民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城市建筑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未密闭、未围挡、未覆盖,未进行湿法作业出车辆来冲洗、未密闭,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群众生产生活,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整改目标: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在建工地扬尘防控。
整改措施:
1、全面自查整改。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扬尘防治攻坚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混凝土搅拌站负责人应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检查表立即对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开展全面自查,立即落实整改任务。
2、建立管理台账。责成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严格进行整改,按照检查表要求,只要有任何一次检查、巡查发现任一项不合格的就必须责令限期局部或全部停工整改,问题严重的和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认定上报责任单位及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由城建监察机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3、开展逐一核查。清理整顿后,将组织对照前期问题进行逐一复查,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实施顶格处罚。新报建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含“先建后批”批复)后,建设监督机构将及时开展现场开工条件核查,达不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应责令停止施工,拒不停工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安排专人专车,坚持节假日无休,按照指令昼夜巡查在建工地,加大对在建工地的巡查和处置力度,督促在建工地严格按照扬理“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施工作业,特别是重点要管控的项目,将采取加大巡查、及时整改、严格处罚等手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部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3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731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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