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切实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悉并相互转告。
1、具体时间安排:启动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主体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5日,区农业农村局初审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2、工作流程和贴息标准按照湘农联[2022]22号文件执行,最终贴息比例将按照申报资金规模来确定。
3、同一笔贷款已享受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申报。
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22号.pdf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