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城区各液化气经营单位:
由于近期液化气出厂价格有所下调,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气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调查审核经营企业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6月22日以来液化气购进价格,决定自2014年6月26日起,将市城区瓶装液化气门店销售价格由每瓶100元调整为97元,送气费每瓶6元(不分楼层),到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每瓶103元。
此次价格调查后,各经营企业应主动搞好价格公示,杜绝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行为,严格执行规定的销售价格。
常德市物价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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