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行为规则》的通知 湘价服〔2014〕93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省驾驶员培训协会:
为完善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政策,根据国家简政放权和省委省政府“发展环境优化年”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市场化,道路运输驾驶从业资格培训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将审批权限下放市州价格主管部门。现将《湖南省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行为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湖南省物价局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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