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到位。
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纳入本次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范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已建成投产的;配套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文件存在重大变动的;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规设立入河排污口的;其他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工作步骤
1.项目清理阶段(2016年3月底前)。相关单位要对管辖区域或管理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摸底,不留死角盲区。按照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久试不验等违规种类,列出项目明细,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园区办负责电子产业园、中小企业园、电声产业园的摸底;环保局负责五一工业园、河家坪工业园、龙潭庵工业园村办工业园等其它园区的摸底;镇街负责各自辖区内项目摸底。各单位摸底台账要于3月底前汇总至环保局。
2.违规项目整治阶段(2016年11月底前)。环保局牵头,要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并针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类指导、因企施策原则逐一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对违规项目严查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彻底解决遗留环境问题,达到整治效果。各部门要按照《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试行)》分工,履行好监管职责,并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善环保手续,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3.工作总结阶段(2016年12底前)。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相关要求
环保局、园区办、产业发展局、国土分局、规划局、镇街要严格按照环保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清理整治有关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对摸底排查不细,漏报误报的;对列入清理整治台帐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不力的;对督促整治履职不到位的,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建设项目没有依法实施处理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推诿等监管不作为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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