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元新材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年产1000万m2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
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受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年厂1000万m2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m2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
2、概况: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年产1000万m2新能源汽车用泡沫镍产业园项目,一期为400万平方米HEV泡沫镍,二期为600万平方米HEV泡沫镍。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承担单位名称: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31-82800391 传真:0731-82835270
邮编:40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噪声、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十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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