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德经开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镇(街)、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工委、管委决定调整常德经开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总河长:尹正锡 区党工委书记
总 河 长: 李育智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河长:卢 岳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李雨初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区河长办主任)
区级河长湖长:
卢 岳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担任东风河河长)
李厚元 党工委党工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担任枉水河河长)
李雨初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小河河长)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刘祖欣负责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成 员:蔡 广 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主任
覃 宏 区产发局局长
李晓秋 区建设管理局局长
谭志华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彭宏武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爱国 区财政局局长
龚诗初 区监察审计局局长
涂自广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德智 区交通管理办公室主任
邹冰剑 区公安局局长
游子荣 区环保局局长
熊德政 区城管局局长
刘志军 区环卫处主任
樊 平 区食药工质局局长
汤 辉 区绿化处主任
胡立宏 区国土分局局长
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农村工作办。每个由区领导任河长湖长的河湖明确一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区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区级河长湖长会议,开展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协助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今后,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不再行文。
附件:区级河长湖长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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