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樟木桥街道办事处、德山街道办事处、石门桥镇:
根据湘扶办发〔2018〕31号、常财预〔2018〕51号文件精神,按照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6:4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中央提前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64万元,下达到各单位,请各单位迅速安排项目,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库外的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入库程序入库,入库后由区扶贫办下达实施计划,各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违规违纪操作。对严重违规违纪和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移交政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常德经开区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分配表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附件
常德经开区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 | 总计 | 产业扶贫资金 |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 其它 | 备注 |
樟木桥街道 | 33 | 20 | 13 | ||
德山街道 | 35 | 20 | 15 | 永丰社区15万元 | |
石门桥镇 | 96 | 60 | 36 | ||
合计 | 164 | 100 | 64 | ||
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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