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保障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合法权益,决定对疫情防控期间调解仲裁服务有关事宜作出应急调整,并通告如下:
一、现场咨询接待服务转入线上运行
为减少人员接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场咨询服务暂时停止,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之。有政策咨询需求的可拨打仲裁值班电话(0736-7817387)或仲裁一庭庭长甘金平电话(18975609802)。
二、仲裁申请改为线上受理
当事人需要申请仲裁的,可加入“常德市劳动争议微仲裁”(二维码附后),由负责立案受理的工作人员告知有关事宜。申请人需要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有关证据等资料通过微信方式发送,实行“不见面”立案。集体劳动争议、复杂的案件由于涉及人员多,暂缓受理。
三、立案受理的案件延期或简易审理
原定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的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原则上均延期审理,具体变更时间由负责审理的仲裁庭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受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群”处理,由首席(独任)仲裁员通过微信群进行调解仲裁;对于不及时审理结案会影响当事人日常生活的案件,保留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具体审理方式由仲裁庭报市仲裁院院长同意后依法审结。
四、仲裁法律文书简便送达
疫情防控期间,除仲裁调解书、裁决书采取EMS“仲裁专递”送达外,其余文书均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以微信对话方式代替签收,当事人申请仲裁时要如实填写确认送达地址。
五、暂停仲裁案卷查询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已审结仲裁案件的案卷查询业务。因特殊情况确需查询的,当事人可通过仲裁值班电话说明情况,由负责案卷管理的工作人员通过传输扫描图片、邮寄复印文本等方式解决。
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控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函〔2020〕4号),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温馨提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区域及庭审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本院的,务必佩戴好口罩,接受防控管理人员相关检查。疫情防控结束后(以上级通知为准),本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将恢复日常程序,由于疫情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委疫情防控值班室:常德市武陵大道938号七楼703办公室(和瑞欢乐城南侧约200米市人社局西院大楼);值班电话:0736-7817387。
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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