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划重点!常德人社疫情防控期间 援企稳岗政策办理流程
近期,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常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文件,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常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发布后引起了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关注,大家纷纷致电咨询各项业务办理的条件、流程、材料等。
为了更好服务大家办理业务,确保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快速落地见效,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带来的损失,帮助全市中小微企业能够渡过难关、恢复生产、稳定发展,2月28日,我们印发了《常德人社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政策办理流程》,明确了各项业务办理的条件、流程和材料等内容,以回应社会关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一)实施范围
我市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各类参保单位。
(二)实施方式
由统计部门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分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标识,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实施,无须参保单位申报。
(三)实施标准
1.由统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分。统计部门一时无法划分清楚的企业,暂按中小微企业对待,待确认后再据实调整。
2.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养老、失业、工伤险种单位缴费部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养老、失业、工伤险种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各项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仍需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3.已经全额缴纳了今年2月社保费的参保单位,按政策规定多缴部分予以退费。相应险种的退费金额将作为预缴费用,冲抵之后相应险种的应缴费用;今年2月社保费目前仍欠费的参保单位,可待单位部分应缴金额按政策规定调整后再缴费。
二、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申报主体
受疫情影响,申请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以申请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间不计征滞纳金。已停保的企业或者完全停产的企业除外。
(二)申请资料
《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累计亏损月份财务报表。
(三)申办流程
1.申请企业向参保登记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按审批流程审批后签订《缓缴协议》。
3.向省人社厅报备单位申请报告及《缓缴协议》。
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申请条件
1.截止2019年12月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可在补缴2019年及以前年度欠缴失业保险费后,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2.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为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3.其余申请条件按常就服函〔2020〕2号通知执行。
(二)返还标准
1.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由60%调整为70%)确定。
2.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可按2019年7月至12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3.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防疫物资生产和由政府指定为防疫服务的单位”列入返还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的类别,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该类企业列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类别。
(三)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一是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选择“企业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完成注册。二是登录后选择“报表管理”→点击“新增”→点击“确认”→“填报年份”选择“2020”→填实具体申报资料。三是上传“营业执照”、“企业稳岗承诺书”和“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返还审批表”等资料后完成申报。
2.资料上报。可采取扫描后QQ发送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申报资料(QQ邮箱:599263542@qq.com。邮寄地址:柳叶大道189号,常德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所428号办公室)。
四、企业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一)对象和范围
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依托国家和省厅指定的网上职业技能培训学习平台、自建或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将公共理论课部分由线下集中授课转为线上学习并计入培训时长,专业理论实训和鉴定考核部分通过线下完成。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申办流程
需要在线上开展公共理论课培训的需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培训职业(工种)、培训课时、培训主体、开班申请、结业考核等仍按照湘人社发〔2018〕78号和常人社发〔2019〕15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拟定线上培训方案。培训主体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课程、时长、平台等内容。
2.开班申请。提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申报材料除78号文件规定所需之外,还需提交线上培训方案及课程表。
3.培训过程。线上理论课培训—线下专业理论课培训—线下实操培训—结业考核(集中进行的实操和考核需在疫情结束后进行)
4.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培训主体向培训班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资金申请。申请资料除提交现行文件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交网上签到记录、个人在学习平台实名注册记录、个人实名登录完成平台学习任务课程总学时网络页面截屏图(数据信息可查询、可追溯)。人社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及时完成审核并在相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人社部门将补贴审核明细呈送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五、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常德市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按规定缴纳了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经批准可缓缴的企业在申请此项补贴时可视同为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可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首次申报补贴时提供)。
2.登记失业人员所持《就业创业证》(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3.企业与所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给所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2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
5.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从资金系统导出的《常德市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常德市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三)申办流程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满12个月后,按照社会保险缴费级次,到市或区、县(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后,提交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纸质资料。
六、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常德市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按规定缴纳了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经批准可缓缴的企业在申请此项补贴时可视同为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可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中小微型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二)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首次申报补贴时提供)。
2.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能体现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及营业收入的税务报表、企业员工花名册(首次申报补贴和申报补贴次年年初提供)。
3.企业与所吸纳高校毕业生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给所吸纳高校毕业生12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
(三)申办流程
中小微企业吸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稳定就业满12个月后,按照社会保险缴费级次,到市或区、县(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后,提交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纸质申报资料。
七、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常德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二)申请资料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孤儿类:提供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2)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持有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两者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目前该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属实等信息,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3)残疾人类:提供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5)特困人员类: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页面,省外毕业生提供的扶贫手册上无盖章的需补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扶贫部门章),无扶贫手册的需提供乡镇以上扶贫部门盖章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3.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5.学籍证明(可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出具)。
(三)申办流程
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市人社局审核及公示—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
(四)办理时限
市级审核自学校送交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企业招工奖励
(一)申请对象
规模工业企业和招商引资缺工2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
(二)奖励标准
新吸纳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职工新介绍亲戚、朋友、邻居到本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人。企业赴外地新招聘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新招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400元/人,属高级工的,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三)申请资料
新吸纳本地(市内)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稳定就业1年之后,赴外(常德市以外地区)招聘员工在本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之后,3个月内向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附以下资料:
①《企业用工招聘报备表》复印件。
②《新招录国企下岗职工花名册》(企业自制)、《赴外招聘人员花名册》(企业自制)。
③新招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新吸纳国企下岗职工需提供个人简历(人社部门经办机构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
⑤现有员工花名册(招工后)。
⑥新招员工在稳定就业期间银行工资发放记录。
⑦《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项目资金申请表》。
⑧其他辅助资料。
(四)经办流程
1.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对象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2.审核。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对有关奖励补贴项目资金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复审。
3.公示。人社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将奖励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奖励补贴项目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当地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按标准将奖励补贴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被奖补对象银行账户。
(来源:常德人社)
(编辑:李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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