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统一安排,现就我区2020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申请范围
办理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10月10日(暑假期间每周三集中办理,其他时间请预约)。
申请范围:户籍在常德经开区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源地贷款不得展期,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升学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4.贴息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三、申报材料:
1.贷款申请表及认定申请表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2.身份证明材料
首贷办理,需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续贷办理,需提供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1.贷款受理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审核材料: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即可。
3.签订合同: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报到。《借款合同》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4.回执录入: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应根据受理证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
5.贷款发放与支付: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
特别提醒: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联系电话:0736-2628187 15367768806
助学贷款意向联系QQ群:307945367
办公地点:崇德中学办公楼四楼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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