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生产樟脑油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く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題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10号):常德市从2013年开始,陆续有木材加工企业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非法生产樟脑油。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整改目标: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县域内脑油生产企业全面完成摸排及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樟脑油非法生产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调研员、产业发展部特别顾问邹吉茂任组长,区产业发展局、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德山街道、樟木桥街道、石门桥镇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产业发展局320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调度全区樟脑油非法生产问整改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度。
二是部门各司其职。根据方案的工作分工,各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整改达标,及时销号,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考核追责。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題整改工作纳入统效考核。对于行动迟缓、工作推动不力、未完成验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严格追责。
整改完成情况:我区各镇街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木材加工企业非法生产樟脑油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摸排,经查,我区没有非法生产樟脑油的企业。此外,产发局、应急管理局、生环分局等部门对区域内的木材加工厂开展了不定时的检查,也未发现非法生产樟脑油情况。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或邮寄至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9日
地址:常德市德山大道369号
电话:0736-7302009
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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