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直排外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2号):部分乡镇纳污状况差,洋淘湖镇等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直排外环境。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整改目标:以医疗废水达标排放为重点,以建立全过程环境管理机制为保障,以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对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对医疗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核实。2.加强对卫生院的监管,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3.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管理机制,落实资金保障。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已完成。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唯一一家医疗机构常德市石门桥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于2019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无医疗废水直排外环境情况。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8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6-7312725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德山南路369号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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