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5号):部门之间职责不明、职能重叠、职权交叉等现象没有彻底解决,在重点流域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理清各职能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坚决杜绝职能不清、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体系。
整改措施:1.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相关职责进行全面摸底,理清部门职能职责,厘清职责边界和任务分工。2.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职责划分专题协商会议,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3.严格执行《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明确各职能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形成职责分明,配合紧密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体系。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6-7700018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德山南路369号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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