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农业农村部门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工作 不实。全市畜禽养殖企业普遍呈现规模小、点多面广的特点,有些养殖场选址不合理,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7号):
牵头责任单位: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主体责任单位: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出,全部完成退养协议、禁养协议签订以及栏舍功能性设施拆除,不出现复养情况。
整改措施:1.合理制定畜禽退养工作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对我区畜禽退养实行功能性退养。2.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力度,对育禽养殖反弹,依法取缔并严格责任追究,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55号)、《经开区关于调整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文件精神,制定防止畜禽养殖反弹的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反弹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至今,经开区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出。针对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对畜禽退养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经开区没有出现复养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 年11月2日-2021年11月9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7315317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69号
常德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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