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关于“镉大米流入市场”问题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镉大米流入市场”项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级编号3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粮食收储和市场流通监管机制,严防“镉大米”流入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整改措施:
1.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压实地方粮食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粮食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2.加强粮食入库管理,按要求全面实行“先检后收”,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检验。
3.严格库存粮食管理,督导全面实行分仓储存,加强在库粮食质量监测。
4.强化粮食出库管理,督导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及检验报告随行制度,严防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5.强化大米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大米生产的稻谷采购和大米出厂镉含量批批查验、批批检验制度,杜绝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大米。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配合督导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联系电话:0736-7302009
联系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大道369号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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