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常德市明泰鞋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12月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常经开市监罚字[2021]第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36-7328507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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