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切实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悉并相互转告。
1.把握好时间节点。今年时间比较紧,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主体申报截止日期5月5日;区初审汇总截止日期5月25日。
2.今年贴息标准较往年有变化,最终贴息比例将按照申报资金规模来确定。
3.去年贴息资金有缺口的县市区,将于近期按照核定金额足额拨付,资金到位后将按程序尽快拨付给主体。
附件: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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