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 年7月1日至7月11日止。
举报电话:0736-7301059
联系人:马 佳
姓 名 | 段选民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6年7月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 址 | 石门桥镇上街居委会 | |||||
致残时间 | 1979年 | |||||
致残地点 | 越南 | |||||
致残原因 | 对越自卫反击 | |||||
残疾性质 | 因战 | 拟评残疾等级 | 7级 | |||
残疾情况 | 多处弹片伤,左耳膜击穿引起耳聋。 | |||||
体检结论 | 2021年12月,经省荣军医院对伤残部位进行医学鉴定,结论为7级。维持原伤残等级。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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