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超限检测站关于启用S315石门桥镇二岗桥村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职能检测系统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保护公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省人民政府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要求,我区在S315石门桥镇二岗桥村路段建设了一套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智能检测系统,拟于2022年10月8日起,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开展执法。为了使广大货运司机、车主更进一步了解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情况,做到程序合法、处罚公正,特公示如下:
1、执法依据及处罚标准
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
认定超限超载标准: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吨;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吨;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吨;五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六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
处罚标准:超载吨位10%以内,免于处罚,予以批评教育;超载吨位10%以上至50%以下,按每吨300元处罚;超载吨位50%以上,按每吨500元处罚,最高处罚不超过3万元。
执法及处罚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超限检测站。
2、处理流程
通过S315石门桥镇二岗桥村路段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智能检测系统采集数据(包括涉超车辆图片影像、称重检测数据等),执法机关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审核与判断,固定证据后立案,通知当事人15日之内前来接受处理。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前告知,制作《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3、处理地点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超限检测站
电话:0736-7307855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超限检测站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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